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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每天使用的日常用品中,有些东西是可能引起火灾的危险物。在消防法中,对这些「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方法都有规定。比如:指甲涂料和除光剂,煤油取暖炉的灯油,汽油,轻油等等。这些东西使用不当就会引起火灾。还有一些因为不慎引起的危险物事故的也很多。为防止事故,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请不要在有明火附近使用和放置危险物。
(2) 不要购买和保管需要量以上的危险品。
(3) 地震时容易倒塌,有东西跌落的地方不能放置危险品。
咨询:(消防本部予防科)消防本部予防課
电话:072-724-9995 电传:072-724-3999
e-mail:yobou@maple.city.minoh.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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