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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燃放烟花时,必须始终有成人陪同。请遵守以下第(1) 至(6) 条规定
(1) 选择不会给其他人带来不便的时间和地点。
(2) 选择没有易燃物的地方。
(3) 不要将烟花对准人或房屋。
(4) 不要在强风的时候放烟花。
(5) 准备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或其他容器放在附近。燃放烟花后先将烟花放入水桶中熄灭火焰,然后再丢弃。
(6) 请把你的垃圾带回去。
咨询: 消防本部预防科(消防本部予防課)
电话:072-724-9995 FAX:072-724-3999
e-mail:yobou@maple.city.minoh.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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