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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箕面市且将第二个孩子送到非认证托儿所或企业经营的保育机构(不包括公司内托儿所、医院托儿所及临时托儿所)的人,经申请,市政府将补贴部分保育费用。(第二个孩子:上限¥21,000日元,从第三个孩子开始:上限¥42,000日元)
对象:符合以下(1)至(4)条件的家庭中,第二个及以上的0~2岁的孩子
(1) 家庭中有两个以上就学前儿童的,第二个及以上的孩子(0~2岁)
(如果市民税的所得部分,箕面市部分低于¥77,100日元的家庭,若有两个以上的孩子,则不论最年长孩子的年龄,第二个及以上的0~2岁孩子均符合条件)
(2) 在箕面市居住
(3) 父母(监护人)每月工作64小时以上
(4) 已缴纳市民税
申请:请将申请材料带到或邮寄至子ども综合窗口(〒562-0003 箕面市西小路4-6-1)
申请期间:4月1日(周二)至30日(周三)(周日和节假日休息)。关于申请所需的文件及适用设施等详细信息,请查看箕面市官方网站。
详情咨询:子ども综合窗口
电话:072-724-6791 FAX:072-721-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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