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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居住在箕面市,并且将第二个孩子送到非认可的保育设施(不包括内部保育设施、院内保育设施、临时保育设施等),通过申请,将得到箕面市的部分保育费补贴。
对象:满足以下(1)至(4)所有条件的家庭,第二个及以后的孩子在 0 岁至 2 岁
(1)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家庭,且第二个及以后的孩子在0至2岁
(居民收入税率的箕面市部分如果在 77,100 日元以下的家庭,有 2 个以上的孩子, 无论最大的孩子的年龄多大,只要第二个及以后的孩子在0至2岁即可)
(2) 住在箕面市
(3) 父母(监护人)每月工作64小时或以上
(4) 缴纳市民税
申请:请携带或邮寄至儿童综合窗口(「子ども総合窓口」,〒562-0003箕面市西小路4-6-1)
申请时间:12月2日(周一)至28日(周六)(周日休息)
申请所需文件及对象设施等详细信息,请参阅箕面市政府官网
咨询:儿童综合窗口(子ども総合窓口)
电话:072-724-6791
FAX:072-721-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