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保险“限度额适用认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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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的人的通知。住院和手术的时候,须向医院缴纳的费用(医疗费)很高。这个时候,如果向医院出示“限度额适用认定证”,医疗费就会降低。会降低多少,取决于您的年龄和上一年的年收。该认定证在需要的时候申请即可。只要申请一次,就可以一直用到第二年的7月31日。8月1日之后作废,需要再次再申请。需要此证的人,请到市政府的医疗保险、年金、看护窗口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携带(1)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2)本人身份证明证件(驾照或在留卡等)、(3)可以知道个人号码的东西(个人号码卡或写有个人号码卡号的住民票复印件等)。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需要申告上一年(今年申请的人是2022年)的收入。
※已持有这个证明的人请看下文:
现持有的认定证有效期限是7月31日。若需继续使用该证的话,7月后请到医疗保险、年金、看护窗口申请。
咨询:国民健康保险室(国民健康保険室)
电话::072-724-6734 FAX:072-724-6040
e-mail:kokuho@maple.city.minoh.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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