この記事は次の言語でも読めます: 日本語 (日语) 한국어 (韩语) English (英语)
在我们每天都要用到的日常用品中,有一些物品是会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物品。
在这些物品之中,有一部分被消防法明确规定为“危险物品”,其保管方法和使用方法都有相关规定。比如,指甲油和卸甲油、石油暖气的灯油、机动车的汽油和轻油等。一旦弄错这些危险物品的使用方法,很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另外,危险物品导致的事故多是由于粗心大意发生的。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不在火源附近使用和保管危险物品。
(2)不购买、不保管过多的危险物品。
(3)不在地震时易发生倒塌和掉落风险的位置保管危险物品。
咨询:消防本部预防室(消防本部予防室)
电话:072-724-9995 FAX : 072-724-3999
e-mail : yobou@maple.city.minoh.lg.jp
この記事は次の言語でも読めます: 日本語 (日语) 한국어 (韩语) English (英语)